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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离异家庭,孩子由我抚养,到今年十月份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对方停止了给付抚养费,孩子正在上大学我也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对方经济收入好也没有负担请问律师,教育费对方应不应该承担一部分

n*y 北京-朝阳 婚姻家庭 2021-01-27 09:24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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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承忠律师

    张承忠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 2021-01-27 15:15 回复

    你孩子是现在已经满18岁周岁还是21年10月份才满18周岁。以身份证登记的年龄为准。如果还没满,可以要求多支付一些作为之后的教育费。如果已经满了18周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53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而且根据你的描述,你孩子也不满足认定为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所以法律上比较难直接要求对方再付抚养费。不过对方确实对孩子教育置之不理,还是建议你孩子这边去起诉,可以从道德层面给到对方压力。法官也会帮你调解,争取让对方支付一些费用。毕竟父母还是要为孩子的成长负责,法律没法强制性管,道德和舆论上也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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