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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后女儿判给前夫女儿现在8岁,现在前夫再婚了,女方带来了7岁的儿子;我也再婚,男方带有10岁儿子,我又生了一个女儿!现在我想要回女儿的抚养权可以吗?

刀*来 上海-浦东 婚姻家庭 2021-01-27 14:14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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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承忠律师

    张承忠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 2021-01-27 18:15 回复

    可以要回。《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所以现在你想要的孩子抚养权,你可以和男方协商把抚养权变更过来。如果对方不同意,你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如果孩子表示愿意跟你,那法院基本会支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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