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2019年我们几个人成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想合伙一块做生意结果没用上,后来就有一个股东在用他自己占股东35%左右. 其中三个股东各占20%。我想请问一下律师,如果他欠下债务和我们三个股东有责任吗?我们应该怎么操作,我们正好也想退出

阿*吖 重庆-江北 公司法务 2021-01-31 11:05 29.90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
查看全部回复>>
  • 李启明律师

    李启明律师

    地区:安徽-合肥 2021-01-31 16:49 回复

    其一,要向你说明你们成立的不是股份有限公司,而是有限责任公司;其二,你们成立公司,各人的出资是否都已到位,如果你的出资没有到位,则你在未到位部分金额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其他人也是同样。其三,你想退出公司,你可以将股权转让给他人,若无人受让,则只有提出解散公司了,占股10%比例股东即有资格提出解散公司。
    咨询Ta 打赏Ta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