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男方再婚以后有一个宅基地自建房,有成年儿子一个,女方与他登记结婚后,房子不能加名字,以及他要求女方出部分购车资金,那么女方应当如何保证自己的利益呢?立遗嘱吗?

蛋*卷 黑龙江-大庆 婚姻家庭 2021-02-02 10:04 29.90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
查看全部回复>>
  • 张承忠律师

    张承忠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 2021-02-02 16:28 回复

    你好,根据你这边描述,能够立遗嘱当然是最好的,不过要先确定哪些财产男方是有权处分的,首先房子是婚前财产,如果登记在男方名下,可以通过遗嘱的形式确定归女方,不过就算没有遗嘱,女方本身也有法定继承权。如果登记在儿子的名下,那男方就无权处分,不过在民法典中规定了居住权,如果为你设立了居住权,可以保障你的居住权利。对于车子,本身也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现在买车最好把车子登记在你的名下,然后遗嘱中再约定男方的一半留给你,那是最好的保障
    咨询Ta 打赏Ta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