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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出大部分首付,可能女方需要支付小部分的钱,房子只写女方名字,贷款也是男方单独还,男方每月还给四千生活费,两人暂时还不确定会不会领证,如果男方要求分手,生活费和房子以及还的贷款可以要还吗

白*呼 江苏-苏州 婚姻家庭 2021-02-05 09:18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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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谢怡律师

    谢怡律师

    地区:重庆-江北 2021-02-05 10:22 回复

    根据您的描述,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那么从物权的角度来说,房子是属于女方个人所有,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对于男方支付的首付款,贷款,生活费等等相关费用,如果有证据证明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支付的,或者是女方向男方索要的,那么这些钱男方是有权要回去的。如果这些钱是男方为了追求女方主动赠与的,那么女方有权拒绝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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