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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孩判给了前妻,但她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我能不给生活费吗?她想要我增加生活费合理吗?我们有离婚协议,当初离婚时的收入来说,每个月给的生活费是高的,现在我涨工资了,她想要增加生活费合理吗?

你*2 北京-朝阳 婚姻家庭 2021-02-20 09:24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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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曹伟律师

    曹伟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 2021-02-20 09:49 回复

    您好,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以下意见供您参考: 1、如果您前妻没有尽到监护人义务或者存在其它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存在的,您可以主张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在此之前是不能拒绝给付抚养费的; 2、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如果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而您又有能力负担的话,是可以要求您增加抚养费,但是如果不具备上述情形的,是无权要求您增加抚养费的。 以上意见供您参考,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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