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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孩判给了前妻,但她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我能不给生活费吗?她想要我增加生活费合理吗?我们有离婚协议,当初离婚时的收入来说,每个月给的生活费是高的,现在我涨工资了,她想要增加生活费合理吗?

你*2 北京-朝阳 婚姻家庭 2021-02-20 09:24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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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谢怡律师

    谢怡律师

    地区:重庆-江北 2021-02-21 17:02 回复

    根据您的描述,你作为孩子的父亲,对孩子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就算前妻不尽责,你也有义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而是否增加孩子的生活费,取决于孩子有没有增加费用的必要。从法律上来说,如果对方没有证据证明必须要给孩子增加生活费,那么对方的诉求通常是不会得到支持的。同时,您觉得对方不尽责,您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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