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我在河南一家公司上班,去年十一假期去厦门另一家公司干活六天(临时雇佣),他给我买两个意外伤害险(保险单上有我姓名和另一家公司名称),工作结束后次日早上坐私家车回家,半路出交通事故一死一伤,交警认定司机全责,两个保险已赔付,现在司机无钱赔,车是非营运且无交强险,属租赁公司车,我主张工伤还是人身损害赔偿呢?司机无能力赔可以起诉租赁公司或者雇主进行代位赔付么?

W*4 河南-郑州 损害赔偿 2021-02-22 10:03 49.90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
查看全部回复>>
  • 杨鹏律师

    杨鹏律师

    地区:重庆-渝北 2021-02-22 17:38 回复

    这种情况,可以工伤和交通事故赔偿都主张。我做了很多这种案子,都是两种赔偿都得到了支持的。有保险的话,一般先主张交通事故,然后主张工伤,你们这个案子,因为交通事故可能得不得赔偿,可以和公司那边协商,先把工伤认定了,工伤赔偿是很稳妥的,公司购买的意外保险可以看看是什么保险,如果是单纯的意外保险是不能抵充公司的工伤赔偿金的,只有雇主责任意外保险才能抵充工伤赔偿金。
    咨询Ta 打赏Ta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