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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分手后男方故意在网上冒充我,并泄露我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qq号、单位名称等。并且恶意中伤我,扭曲事实,如果想报警的话会判他什么罪呢?会判刑吗?

老*帅 辽宁-沈阳 刑事辩护 2021-02-23 10:18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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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思晓律师

    李思晓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 2021-02-23 10:23 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报警可能构成这两种罪名,但要看情节。这两种罪名为亲告罪,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如果不构成刑事案件 ,可以民事诉讼,其行为,侵犯隐私权,名誉权。可在民事诉讼中要求赔偿,包括精神损坏赔偿。

    追答:

    2021-02-23 10:29

    你可以联系相关平台屏蔽相关内容,如果相关平台不屏蔽相关内容,负有相应法律责任,你也可以同时起诉平台和对方,要求共同赔偿对你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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