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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朋友合伙开店,因经营不善要转让,然后另外一方不同意转让,他说他继续开,给我们五万块钱,打的还有欠条,本来是去年都要还清的,一直没还,起诉的话可以强制让他还钱吗

妍*都 上海-静安 法律顾问 2021-02-23 10:35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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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承忠律师

    张承忠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 2021-02-23 17:26 回复

    你好,这个是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还钱的。你们之前属于合伙关系,经过协商,你退出对方继续经营,支付你5万元作为退伙费。这时你们之间的合伙关系解除,成立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你现在有借条是可以随时起诉的,但因为现在对于借贷审查的比较严格,你还要准备你们之间合伙经营以及退伙过程中的一些证据来证明借条的合法性。否则对方耍赖你会陷入被动。有借条加上合理的依据,法院就能够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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