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经售楼处购买楼房一套,未办证。2018年将此房经中介出售,买卖双方经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合同规定房屋未过户之前,买方押我10万元,等房产证办出两年后过户给买方,买方再把这10万元还给卖方。2020年开始办证,需补缴面积增加费、楼房维修基金、报警器、闭路接口费,合计14642元。现在买方让我办出房产证过户给他,他不想分担这些费用。请问律师,签订合同后出现的这些费用应该谁负担?如果协商不成怎么办?
盖*s
广东-广州
房产纠纷
2021-02-23 10:33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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