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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进公司,2019年患癌休病假至2020年12月,期间公司组织捐款,和公司的爱心基金申领10%,没有医疗期工资,和救济金,在病假休完后,公司以医疗期满后要求我请了两个月事假,2021年2月底事假结束后公司说没有合适的岗位给我和不能再批假,现在一直没有解决,怎么办,化疗未完

匿名用户 重庆-沙坪坝 劳动工伤 2021-03-07 09:22

补充描述:

病假工资,救济金有吗,如果有应该怎么算

2021-03-07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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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翟建律师

    翟建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 2021-03-07 17:52 回复

    您好,因为您这不属于职业病,按照您的描述,您公司应该属于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公司已经连续同意您休假了,从法律意义上公司没有明显的过错了。这种情况下,建议可以劳动监察寻求帮助或考虑走信访等有关部门救济的路径解决,不建议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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