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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婚前借我的钱以我的名义做生意,现在生了孩子也不抚养,自己出去玩,做生意的快100万的货也不卖了,都要过期了,孩子现在才八个月,孩子20多天的时候她就走了,想问一下我现在该怎么办,她对孩子不行,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现在起诉离婚行吗,借出去的钱还能要回吗,彩礼花了20多万,女方家一分钱也没回

我*2 北京-朝阳 婚姻家庭 2021-03-03 09:52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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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韩晓菲律师

    韩晓菲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 2021-03-13 07:44 回复

    您好,关于婚前借款一事,在法律上是民间借贷纠纷,只要能够证明有借款合意并且对方收到借款的,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按照约定偿还借款,但是如果对方有证据表明对于婚前欠款,您不再主张,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无法要回来。 关于彩礼,你们已经登记结婚,一般要不回来,在法律上讲,是对女方的婚前赠与,是婚前个人财产。 对于婚姻以及子女抚养问题,可以起诉要求离婚,同时就孩子抚养问题协商达成一致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支付,协商不成的,积极举证,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争取抚养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争取方式主要举证证明对方资金状况以及孩子花销多少。 关于货物一事,可以视为是买卖投资行为,婚内投资收益,一般需要共同承担,发生债务的需要证明投资收益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并且对债务发生不知情,可以不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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