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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和我后妈在婚姻期内买了一套房,写的是他两的名字,说好是给我买的,首付15万,我拿了三万多,之后的房贷,装修,尾款都是我在还。后来他两离婚了,在离婚时把房子公证到了我爸名下,我现在要把房子卖掉,后妈不同意过户,要分一半的房款,这个合理吗?

唉*领 江苏-无锡 房产纠纷 2021-03-15 15:02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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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白燕律师

    白燕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 2021-03-15 16:11 回复

    42"

    追答:

    2021-03-15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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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5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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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5 16:15

    25"

    追答:

    2021-03-15 16:17

    58"

    追答:

    2021-03-16 09:06

    您好!您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现成该房屋的房本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另外,你父亲和后妈之间是否有关于这套房屋的财产协议?
    这套房了是您出钱购买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时候,不动产的产权人就归属你父母。
    后来你父母离婚,将房屋公证过户在你父亲名下时,产权人就是你父亲。
    再后来你父亲与后妈结婚时,房子已登记在你父亲名下,属于你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除非你父亲与后妈之间有协议约定为夫妻共有,或者在婚后把后妈也登记在房产证上,这样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你后妈的主张就是有法律依据的,是合理的。
    所以,需要您明确您父亲与后妈之间有无财产约定协议以及现在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
    如果你父亲与后妈之间没有约定,且现在还是登记在你父亲一个人名下,那么还是归你父亲个人所有,他本人有独立的处置权。如果房管部门因为你父亲再婚需要对方的确定才可登记话,可以通过法院确权,确认该房屋为你父亲个人财产,你父亲即有独立处置权。他可以转让房产或将房产过户在你的名下。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随时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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