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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为公司法人,乙方受甲方欺骗后被甲方拉去入股了公司,甲方后面继续隐瞒乙方单方面与客户签订有损公司的合同,乙方可以起目前客户已经起诉公司从而连累了乙方,乙方可以以欺诈入股撤销股东身份并且免于赔偿客户的责任吗?

榴*呐 四川-成都 房产纠纷 2021-03-22 09:34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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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培东律师

    段培东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 2021-03-22 11:26 回复

    1、你所说的民事甲方欺诈行为,是否有实质性的证据。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民事欺诈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期限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2、法定代表人作出的有损公司行为,公司股东可以要求公司监事,行使职权,不成,股东可以单独提起诉讼(需要持股比例满足条件),要求有损公司利益的人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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