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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前买了房子,我母亲全款支付,是我和我母亲的名字,婚前没有财产公证,婚后还是我和我母亲名字的房子没有卖。前夫是法院起诉我说性格不合离婚的,起诉书前夫说无财产纠纷。法院判了离婚,离婚后两年我把这房子卖了,卖了新房,这个房子有前夫得份吗?前夫回来能要的回吗?

a*s 北京-海淀 婚姻家庭 2021-03-22 09:09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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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振松律师

    张振松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 2021-03-23 16:29 回复

    你好,根据您的情况,房子属于您个人的婚前财产。所以您享有对房子的支配权。离婚后将房屋出售前夫无权请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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