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姥姥之前口头说房子留给我妈,但是没有遗嘱,姥姥走后妈妈身体也不好,家里商量把房子卖了给妈妈治病,大姨舅舅都签字了,也公证了,但是全部过户手续没弄完,妈妈去世了,现在需要重新公正,现在舅舅不同意,那原来的公正具有法律效益么,我是第一说顺位继承人么,还是姨和舅舅他们是

等*z 北京-朝阳 婚姻家庭 2021-03-31 09:07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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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振松律师

    张振松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 2021-03-31 14:42 回复

    姥姥走后舅舅和大姨都签字是签字表示放弃继承么?虽然还未办理过户,但是实际上你妈妈是房子的唯一继承人,公证是有效的。您母亲去世后,她的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如果你们表示放弃继承,你舅舅他们才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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