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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有个员工,工作时间受伤,去医院的时候家属要求走工伤不走医保,说后续都可以报销,但是目前查了一下工伤报销手续很繁琐,员工住院期间所有费用都是我们公司承担的,钱也不多,如果不报销也没什么,因为不知道走工伤保险之后对我们公司以后会有什么影响

燕*飞 山东-济南 劳动工伤 2021-04-12 15:26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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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苑学宁律师

    苑学宁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 2021-04-12 15:47 回复

    根据您的描述,像您单位这种情况,已经正产参加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企业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是有些不再名录内的药品了可能无法结算报销,社保局会对提交的单据、材料进行审核。如果伤的比较重,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构成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等,也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此,可以说,申报认定对单位以后不会有不利影响的。但是如果单位不积极申报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建议和受伤害职工、家属做好法律解释工作,避免单位工作被动。以上法律意见,给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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