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强制执行的话必须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是吗?没有财产的话怎么办?能不能拘留他?前两天法院调解了说让对方给我们12000他也没给,后来法院给他打电话都不接了,我们就申请执行了,这种情况下好要吗?我

要*虎 山东-济南 经济纠纷 2021-05-12 10:48 29.90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
查看全部回复>>
  • 符志峰律师

    符志峰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 2021-05-12 11:06 回复

    你好,对于第一个问题,强制执行必须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对于第二个问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对于拘留问题,原则上不能司法拘留,只有当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时,才可以对其司法拘留。如果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只能是暂时执行中止或执行终结。 一、《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二、〈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三、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执行中止或执行终结。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2、《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咨询Ta 打赏Ta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