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符志峰律师

姓名:符志峰律师

律所: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

头衔: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弘毅民商事律师团队负责人,长期从事于房产纠纷、经济合同、婚姻家庭以及涉外

城市:江苏-南京

执业证号:13201202010223161

执业年限:6年

擅长领域

  • 婚姻家庭
  • 刑事辩护
  • 合同纠纷
  • 房产纠纷
  • 债权债务

律师介绍更多>>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是以“江苏省知名律师”刘洪先生之名命名的,是集民商事、刑事、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涉外、公司、证券、破产和法律风险防控等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自1994年6月成立以来,本所一直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著称于社会各界,并先后接待了全国各地参观、考察团体数百起。国家司法部原部长蔡诚、副部长张耕及朝鲜中央律师协会会长李东锡等先后来所视察,并给予高度评价;《中国法制报》、《中国律师报》、《新华日报》、《扬子晚报》、《南京日报》、《金陵晚报》、《南京市场报》、江苏电视台、江苏人民广播电台、江苏经济广播电台、南京电视台、南京人民广播电台等众多新闻媒体也对本所的工作业绩给予了多次报道。

  1998—2007年,本所连续五次被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评为“文明律师事务所”。2007年11月,本所被授予南京市同行业唯一一家“行风建设示范窗口”荣誉称号。2008年本所被南京市司法局、南京市律师协会授予“文明律师事务所”;2008年4月,本所荣获《亚洲法律事务杂志》(ALB) “2008年度最佳江苏律师事务所”大奖提名;2008—2010年被南京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律师事务所”;2009年,在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的《关于公布南京市服务业质量奖、服务业名牌企业培育名单的通知》中,本所被公布为南京市服务行业质量奖;2010年,本所被授予江苏省司法厅“先进单位”、江苏省司法厅和江苏省律协联合颁发的“江苏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2011年,本所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2012年被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协、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江苏省律师行业文明单位”。

律师贡献值

  •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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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法律问答

南京二手房卖家签约后反悔不卖了,买家如何维权?
买家可依据《民法典》合同编主张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卖家配合过户,或选择解除合同并主张差价损失赔偿与定金双倍返还,具体方案需结合合同条款、付款进度及房屋现状综合评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卖家签约后拒绝过户构成根本违约。买方可选择两种救济路径:其一,主张继续履行,要求法院判令卖家协助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需注意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履行障碍;其二,主张解除合同,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依据第五百八十四条主张包括房屋差价在内的可得利益损失赔偿。实务中,差价损失通常需通过司法评估确定,买方应注意保全房屋买卖合同、转账凭证、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并在诉讼前或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以防止卖家转移房产。查看全文>>
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索赔多少违约金?能否解除合同?
违约金数额首先依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参照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逾期超过合同约定宽限期或合理期限的,购房者有权主张解除合同。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金首先按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若合同约定违约金过分低于实际损失的,购房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请求法院予以调增,实务中常参照同地段同类房屋的市场租金标准作为损失认定依据。关于合同解除权,依据上述司法解释,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购房者应注意保留催告函件、合同文本及付款凭证等证据材料。查看全文>>
父母去世后房产继承需要所有继承人同意吗?无法达成一致怎么办?
房产继承并非必须所有继承人一致同意。若继承人之间无法就遗产分割达成协议,任一继承人均可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由法院依法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并判决分割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办理,无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遗产,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实务中,若多名继承人无法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法院将根据遗嘱效力审查、继承人范围确认、各继承人应继份额认定等步骤作出判决。房产作为不可分割物,法院通常采用折价补偿、变价分割或共有等方式处理。建议当事人提前收集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遗嘱(如有)等核心证据材料。查看全文>>
开发商延期交房,合同中约定了免责条款,购房者还能主张违约金吗?
免责条款并非绝对有效,需审查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及是否属于格式条款中的不合理免除责任情形,购房者仍有可能依法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发商逾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者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符志峰律师建议在具体案件中,需结合免责条款的具体内容、开发商逾期原因、是否存在不可抗力等因素综合判断条款效力,并据此制定维权策略。查看全文>>
二手房卖家因房价上涨反悔拒绝过户,买家已支付首付款并完成贷款审批,能否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在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且具备继续履行条件的情况下,买家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继续履行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等情形的除外。在二手房买卖中,若房屋未被转卖给善意第三人且不存在查封等权利限制,法院通常会支持买家要求继续履行的诉请。符志峰律师提醒,买家应及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防止卖家转移房产,同时保留好付款凭证、贷款审批通过证明等关键证据。查看全文>>
房产证只写了一方名字,但婚后一直共同还贷,离婚时未登记方能分到多少?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登记方有权依法主张相应补偿,具体比例需结合还贷金额、房屋增值情况等因素综合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符志峰律师建议当事人提前收集还贷流水、房产评估报告等证据,以便在离婚诉讼中准确计算补偿金额。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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