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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分家,父亲过世母亲健在,分一套回迁房,旧房本是父亲名子,新房未办房本,只是母亲签的房屋合同,一儿三女,一儿从未履行过养老人义务,并一家三口长年蹭在老人房住不走,各做各饭,老人生病生活费用都是三个女儿出,请问三个女儿能分这套回迁房吗?

小*心 北京-海淀 婚姻家庭 2021-05-13 10:49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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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韩晓菲律师

    韩晓菲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 2021-05-13 10:52 回复

    你好,如果回迁房是父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父亲过世后,房屋的一半属于遗产,父亲没有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也没有留有遗嘱的话,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可以根据法定继承原则继承房屋,对于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举证证明,可以主张不分或者少分遗产。虽现在没有取得房本,但不影响继承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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