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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解散我们部门,但我工作没满三个月,他们以我还是实习为理由,让我填写自动离职,我能不能主张失业金或者经济补偿

浪*废 山东-济南 劳动工伤 2021-05-25 10:55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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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琦律师

    周琦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 2021-05-25 11:34 回复

    一、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根据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您在公司工作未满一年,不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 二、您可以要求公司予您经济补偿。这其中又分两种情况:1.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您可以公司违法为由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解除劳动合同双倍经济补偿;2.已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以在试用期为由要求您自动离职的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您可以公司违法为由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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