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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奶奶都去世了,未留下遗嘱,房产证是爷爷的名下,爷爷有4个孩子,4个孩子都自愿放弃房产的继承权,是否可以由孙子代继承房产。

超*淋 江西-上饶 婚姻家庭 2021-05-30 11:03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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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成律师

    朱成律师

    地区:上海-宝山 2021-05-30 11:13 回复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那么,没有遗嘱的,想要继承房子的话,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按照法定继承,应该首先确定继承的顺序。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例如如果想要继承房子的,家里面还有配偶、子女、父母的,以此类推,顺序在上的上面继承,没有的就往下面顺位。同一顺位的,就都有    特别整理:   1.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您好,根据法律,孙子仍然可以代位继承到从爷爷那继承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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