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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5.6万元的物品转让协议,乙方他只付了2万元,我也还没有把东西给他,他后来不要了,想要退款,我可以不把钱还给他吗?

匿名用户 浙江-绍兴 合同纠纷 2021-06-06 17:32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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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田菲律师

    田菲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 2021-06-07 08:14 回复

    定金不能高于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应返还。未超过部分可以作为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可以作为违约金扣除。

    追问:

    2021-06-08 00:49

    协议上面没有写违约金,只约定了转让的总价,转让时间,定金也没写

    追答:

    2021-06-08 07:30

    对方无权单方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也是不退预付款的。虽然没有明确约定定金,实际交付的款项具有定金性质,虽然没有明确违约金,但由于对方单方不履行合同,导致我方准备履行合同中损失,对方需要赔偿。所以不退已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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