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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未离婚,但父亲不抚养子女,也不给抚养费,子女可以告父亲吗?如果可以应怎么告?

水*1 河南-郑州 婚姻家庭 2021-06-07 10:35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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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培东律师

    段培东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 2021-06-07 15:46 回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以及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将孩子列为原告,你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对方作为被告。建议咨询律师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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