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购买了5 辆车,姓董的购买了一辆车,两人组成车队承揽拉原油的业务,后有别人几辆车也参与运输。18 年6 月22 号我弟意外死亡,在住院其间我弟媳多次明确提出要卖掉5 辆车支付高昂的医药费,但董拒绝,恶意占有。本年8 月华艺公司的车辆参与。董于本年9 月一起把六辆车专让给他岳父,车队由其岳父管理本年11 月车队无法运行停止,董12 月份给其他几辆车主出具了一个私自打印的欠款清单,董、会计.出纳,他岳父签字,但我弟继承人无鉴字。因有会计,出纳里应交出帐本核实。却拒交。随后华艺公司拿着欠款清单起诉董和我弟继承人还款,从我弟死亡后其继承人都没参与车队,法院也认可,我想咨询一下我弟继承人应该承担债务吗,即使承担债务,在不出具帐本、又没有继承人签字的情况下出具的清单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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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
债权债务
2021-08-16 14:14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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