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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郭老师:您好!
本人,男,山西临汾霍州市人,今年62周岁,我现是我们市某一高中学校的保卫科工作人员,于2014年9月24日到该校开始保卫工作的,在校工作时间到现在(2021年9月31日)已有六年多快将近七年的时间了。现在学校根据上细文件精神要改制保卫科工作人员,于2021年8月X日开会辞退我们下岗,在校工作期间,学校从未和我们签订过任何合同。现在根据我的这个情况: 1、我对学校能提出经济补偿金吗?
2、能的话我们应当遵循《劳动合同法》的哪些条文;
3、有条文的话,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应该怎样计算?另外,我想恳请您帮我算一算能得到学校多少补偿(补偿金);
以上是我的真实情况,真诚希望律师郭老师您给予支持和解答,先行谢谢老师了!
我的手机号:13834171791

匿名用户 山西-临汾 合同纠纷 2021-09-10 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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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童小明律师

    童小明律师

    地区:浙江-衢州 2021-09-10 07:04 回复

    学校的作法是有不当,但因你已年满62周岁了,有关具体情况及权利主张不明,建议你与当地律师面谈详情,依法维权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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