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郭老师:您好!
本人,男,山西临汾霍州市人,今年62周岁,我现是我们市某一高中学校的保卫科工作人员,于2014年9月24日到该校开始保卫工作的,在校工作时间到现在(2021年9月31日)已有六年多快将近七年的时间了。现在学校根据上细文件精神要改制保卫科工作人员,于2021年8月X日开会辞退我们下岗,在校工作期间,学校从未和我们签订过任何合同。现在根据我的这个情况: 1、我对学校能提出经济补偿金吗?
2、能的话我们应当遵循《劳动合同法》的哪些条文;
3、有条文的话,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应该怎样计算?另外,我想恳请您帮我算一算能得到学校多少补偿(补偿金);
以上是我的真实情况,真诚希望律师郭老师您给予支持和解答,先行谢谢老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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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山西-临汾
合同纠纷
2021-09-10 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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