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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起诉开庭后公司跟我协商拆诉,我答应了,然后公司不给钱,我再次起诉,开庭后,判决我劳动仲裁时间过了,不支持我,还有一个问题是,公司是承包的医院食堂,他不承认我是他公司员工,老板说他在这里也是上班,任管理,还拿出了医院跟另外一个自然人签的承包合同,但是食堂营业执照又是医院的一个养老机构的执照,现在起诉是怎么起诉,快过15天了,

匿名用户 四川-乐山 劳动工伤 2021-09-24 22:34

补充描述:

意思就是,我劳动仲裁起诉的老板,医院,还有那个自然人,他们三个串通好了,劳动仲裁输了,起诉是不是把他们三个一起,起诉

2021-09-24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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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维丽丝律师

    王维丽丝律师

    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 2021-09-24 22:59 回复

    仲裁驳回的理由不合适,撤诉案件的时效起算时间,当事人撤诉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当事人就同一仲裁请求再次申请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追答:

    2021-09-24 23:01

    在起诉就把他们三个列为共同被告一起诉。

    追答:

    2021-09-24 23:07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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