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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之前和前夫共同贷款买了处房子,后来公证给男方了,如果,但贷款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他是主贷,我是共同贷款人,如果他不还贷款,我会被牵连吗?

时*r 广东-广州 婚姻家庭 2021-10-27 16:07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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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植成龙律师

    植成龙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 2021-10-27 16:11 回复

    因为离婚时对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属于内部的约定,不能直接对外即银行发生法律效力,对于银行来讲,贷款人仍然有义务偿还贷款!所以如果他不还贷的话,您这边仍然会受到影响哦,但是造成损失的可以向他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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