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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因为被人骗,对方用我的身份信息办了一个对公账户把账户卖了,法院判我了一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缓刑6个月,9月份缓刑已经结束了但是矫正科科长说还得每3个月去居委会报道一次报道三年,请问有这个规定吗不去报道可以吗?

匿名用户 河南-郑州 刑事辩护 2021-11-20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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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瑞华律师

    王瑞华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 2021-11-20 11:23 回复

    您好,缓刑期经过后就不用去报道了,建议您和司法局联系一下问清楚,是不是延长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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