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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在2017年9月登记结婚,公公与婆婆在同年10月底离婚,家中的房子给了婆婆,去年实施房屋与宅基地一体确权登记,宅基地变更到了婆婆名下,现在婆婆说房子是她的,我丈夫没有住宅,我们去村委申请宅基地,但是村委说我们不符合条件,要等我女儿满18周岁才可以,现在我们一家三口的户口也没有地方挂,请问村委的做法合规吗?我们真的要等十几年后才能申请到宅基地吗?

徐*💕 山东-潍坊 房产纠纷 2021-12-05 17:01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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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袁海律师

    袁海律师

    地区:山东-潍坊 2021-12-05 17:10 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实行“一户一宅”原则,也就是说每户农村人只能有一处宅基地!你丈夫和你公公婆婆是一户的,等你们单独分户才能申请宅基地

    追问:

    2021-12-05 17:14

    请问单独分户是要户口独立分出来吗?独立分出可是我们现在没有独立房屋确权证,只能选择挂空户、是空挂户再去申请宅基地吗

    追答:

    2021-12-05 17:22

    你丈夫户口和父母一起,不符合条件就不能单独分户了。具体分户可以咨询村委派出所吧。你丈夫户口和父母一起,不符合条件就不能单独分户了。具体分户可以咨询村委派出所吧。

    追问:

    2021-12-05 17:46

    袁律师,我公公与婆婆育有一子一女,按法律上确实没有达到分户条件,我公公现在是单独空挂户,而且也已与别人登记结婚,婆婆也已找了老伴共同居住,我们不知道有没有登记领证,但也已形成事实婚姻,现在是婆婆要赶我们一家三口出去,我们没有自己的宅基地,就连有个大小事情,使用户口本都非常困难,因为法律规定,我们真的连个家都不能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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