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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 家庭原因 不准在一起 男方总是说我要打掉 以这个理由 不想承担经济 精神损失费

K*锦 江西-吉安 法律顾问 2021-12-06 11:44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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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秀平律师

    王秀平律师

    地区:河南-安阳 2021-12-06 20:54 回复

    恋爱期间发生性关系甚至怀孕,都是你情我愿的,如果你们两个人最后分手了,对女孩子的伤害无疑是最大的。你们可以协商让男方承担一部分住院费、营养费等费用。但如果对方不承担,你去法院起诉,法院未必受理。

    追问:

    2021-12-06 21:03

    不愿承担 那法院怎么才能受理

    追答:

    2021-12-06 21:07

    如果你们自己协商不成的话,建议你找对方的村干部或者单位。建议你考虑自己的影响。如果还是不行,那你只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吸取教训吧。以后的路还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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