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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办的不动产权证,昨天去办所有购房收据出示,办证部门说不要不受法律保护,证办下来我就丢了,今天打个电话帮我讲要票据,要不注销我的房产证,现在我票据没有,开发商跑路了该怎么办

匿名用户 山东-济南 房产纠纷 2021-12-22 23:29 9.90

补充描述:

我是想说,就是我们这边的房子是老板跑路了,十多年没有办理下来的房产证,这次呢,通过那个征信就说给我们一起补办,他昨天我们去提供了所有的票据,他们就说那票据没用,不受法律保护,最后那个房产证也给我们办下来了啊,今天他又说又要票据,但是我的票就丢了,今天又说要提供购房票据,如果不提供,不能证明我的款交完了就把我的房产证注销,我现在就是想问一下,我没有票据证明我的房款已经交完了,房产局他可以注销我的房产证吗?

2021-12-22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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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苑学宁律师

    苑学宁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 2021-12-22 23:35 回复

    您好,对您描述的法律问题呀,第一点,您讲的发票指的是开发商开具的房款的全额发票,还是指的其他的票据?不是非常的清晰,第二点,正常办理房屋产权证的程序,一是要有开发商,也就是说这个商品房开发单位全款的购房发票,同时还有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专用票据,然后才能去办理契税的缴纳,下一步才是办理房屋的产权证,第三,如果前面说的两个程序您还没有走完,那么说是办理不下产权证的。所以说,您对于这个问题的法律问题,还是希望您进一步的和办证的机关进一步的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如果是因为办证机关的原因,您可以和办证机关进一步的沟通,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或者是其他原因,还是要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进行解决的,比如诉讼或者其他。感谢您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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