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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诉讼人男女没有在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证,男方死亡后,女方在户口原籍弄来民政局假结婚登记证明,还有一张为女方原籍居委会和派出所二部门在一起的婚姻介绍信,证明此女方和男方不实的结婚日期,当事人请求法院核实女方的证明材料的真伪,当事人又拿不到真实证明该怎么办?法院依然判决此男方双方婚姻合法,这种不符合实际的婚姻判决,对当事人太不公平了!

匿名用户 河北-沧州 婚姻家庭 2021-12-23 06:51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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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培东律师

    段培东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 2021-12-23 10:59 回复

    首先想说的是,你觉得的未必就是你觉得的。如果想弄清楚结婚手续真假,你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者申请法院去查询相关材料,一般婚姻内档材料加盖公章真实性不用怀疑,但也不排除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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