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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房楼上冒水了开发商的责任、给我修了。我问一下开发商是否给我补偿和以后的质量保证。从交房开始到现在己经半年多了,让我去收房我该怎么要求补偿?

六*玺 河北-石家庄 房产纠纷 2022-01-11 09:01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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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齐宁律师

    齐宁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 2022-01-11 10:23 回复

    首先,你的房子是精装房而不是毛坯房,你只需要证明有渗漏现象,精装房楼上漏水属于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那么开发商即出卖人在保修期间内,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如果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即开发商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另,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所以修复费用和修复损失,开发商均应赔偿,在保修期内法定的均应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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