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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两年,一个小孩,想办离婚,什么都不要,男方不肯,怎么办

匿名用户 广东-湛江 婚姻家庭 2022-01-16 18:53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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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齐宁律师

    齐宁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 2022-01-17 13:46 回复

    首先,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是法定可诉讼离婚的理由之一,你应当准备上述证据,第一,是双方因感情不合而分居,第二,分居必须是连续的,并且已经满两年,你可以准备的证据有例如: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微信短信聊天录音记录等电子材料;一方在外居住的证明比如房屋租赁合同等等,也可以有人证证人证言予以佐证,最后达成离婚,另外,对孩子的抚养问题最好双方协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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