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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永川三教镇升科精锻科技有限公司上班,春节l月29日自驾车回四川绵阳老家,一直未离开过。节后2月6日自驾回重庆江津双福驻地。其间每天发位置在公司管理群。回来后7号到一院做核酸,结果为阴性,行程码,健康码均为绿色,被公司要求居家隔14天。四川一重庆均为低险区。这样的要求合理吗?可以起诉公司并要求补偿隔离期间的损失吗?

匿名用户 重庆-江津 法律顾问 2022-02-08 08:32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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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腾龙律师

    吴腾龙律师

    地区:广西-柳州 2022-02-08 08:36 回复

    不合理,低风险地区按目前的政策要求是不需要进行14天隔离的。由于公司的不合理规定,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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