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入职三年,还在职,2019.3.1入职 公司只给签过一次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直到现在公司才通知要签第二份劳动合同,但是他们恶意调岗已过去三个月 使得我最近三个月的工资收入都少了,他们是变相裁员,还让同事传话我没有利用价值了,属于侮辱正式员工吗?2021.12.9日他们调岗没有书面通知,让我回公司等,然后就随意安排我到了公司库房报道
,三个月未安排实际工作给我做,恶意逼迫我离职。
我目前被他们逼得也想离开公司了,目前我想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公司,然后去劳动局申请仲裁,你们有好的建议吗?我应该怎样做呢?
匿名用户
广西-南宁
合同纠纷
2022-03-03 07:20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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