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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我的单位因为业务发展的需要,想和我解除劳动关系,我在公司已经工作了4年10个月。现在公司想给我10万块钱,但是条件是我必须限期收回客户的账款,这10万块钱随着账款回来的时限递减,直到完全没有。另外还有一些附加的条件,我想咨询下他们的做法合法吗?我应该怎么签这个合同?

匿名用户 北京-海淀 劳动工伤 2022-03-10 17:17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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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疆律师

    刘疆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 2022-03-10 17:19 回复

    如果你离职的话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是他的法定义务,而且是无条件的支付,这是劳动法名门规定的,你没有必要把收回账款的情况跟自己应收的劳动补偿金相绑定在一起,这样实际上你让渡了你的权利,也很有可能你让读的这部分权利没有办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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