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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存续期间买房,父母出部分资金(是老人的团购房指标,带有福利性质)落于一个人各下,能算离婚事人的共同财吗?

宁*7 辽宁-大连 婚姻家庭 2022-03-18 14:05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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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孙玉芳律师

    孙玉芳律师

    地区:河南-新乡 2022-03-22 19:25 回复

    按照我国《民法典》,婚后夫妻双方购置任何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所说的情况,老人只是部分出资,也就是说你们夫妻也有出资了,只要老人没有明确出资部分是赠予他孩子一个人的,那就是你们夫妻共同,无论是一个人名字还是二个人名字。

    追答:

    2022-03-22 19:28

    当然如果离婚时父母不承认是赠予,父母出资部分可作为债务来认定,视为借款。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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