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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用地,可以放置简易看护房,铺设小平方水泥地面吗?

匿名用户 山东-泰安 法律顾问 2022-03-30 11:59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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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楠律师

    王楠律师

    地区:山东-泰安 2022-03-30 13:22 回复

    你好,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更改用途。但是你的意思可能是为了看护林地,并不是大片整改,建议再咨询相关林业局等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法》还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在大面积林区增加护林设施,加强森林保护;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对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要求当地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2.非基本林地的管理   非基本林地的土地来源属于耕地。农民将耕地用于发展林业生产是受经济效益的驱动,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结果,是利国富民的举措。应该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引导农民发展桑、茶、果、竹和速生丰产林等商品经济林,积极帮助贫困农民脱贫致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根本出发点是为了提高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但这个过程涉及到农业资源的再分配,涉及到农民的生产经营方式转变和种植品种的调整。因此,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和保护农民权益。要坚持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能搞强迫命令,不得强制推行统一种植和统一经营,更不能由于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将耕地用于植树造林就误认为其土地就是林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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