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的分居定义
婚姻家庭
2020-08-04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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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
分居
定义
1、“分居”的出处: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2、《婚姻法》中的“分居”仅指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在继续维持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夫妻双方由于其他原因而不在一起居住的,不是《婚姻法》意义上的分居。
3、对于“分居”的理解,一般指分床、分食、分开居住,即不在同一住所居住。如果同居一个住所,各自在各自的房间睡,不过性生活,这种分床,一般不认为是分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