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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婚姻家庭 2020-08-05 05:53 标签: 离婚 精神 损害赔偿 范围
我国目前可以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行为包括:
1、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
3、遗弃家庭成员。婚姻的本质在于双方共同生活,互相给予对方身体上、物质上、精神上之关爱,凡消极的不履行婚姻基本义务者,皆构成遗弃。比如,一方重病,他方置之不理;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同居;无正当理由外出不归等等。遗弃可能会造成对方身体上,精神上之损害,受害配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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