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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他人救火,自己的损失哪个承担?

其他 2020-08-21 00:49 标签: 救火 损失 承担
您好,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即没有法定或 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构成无因管理。您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其有权要求受益人陈某偿付其因管理行为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民通意见》规定:“民法通则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您因救火烧伤手部花去的医疗费500元和衣物损失100元都属于必要费用,邻居应按照法律规定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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