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离婚财产新规定
婚姻家庭
2020-08-06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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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离婚财产分割新规定: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均等分割(除在离婚中夫、妻任何一方有过错)。
2、协议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由此可知,夫妻双方在处理财产可书面协议约定财产分割。
3、对于结婚时,父母给子女购买的房屋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规定: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