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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什么情况下算骗婚行为

婚姻家庭 2020-08-06 14:41 标签: 女方 情况下 骗婚 行为
首先,法律上所指的骗婚是指以婚姻为诱饵,诈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如果女方还是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只是借婚姻索取了较多的彩礼,则不能按骗婚处理。
在实践中,男女双方领取了结婚证,如果只是女方家庭意识淡薄,对婚姻不负责任等,导致两人无法共同生活的,不宜定性为骗婚。
建议男方向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可以向法院请求判决女方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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