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男女平等,法制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但是就婚姻来说,出轨事件依旧层出不穷。近日,有当事人咨询,老公出轨,并偷偷把财产送给小三怎么办?对于这一法律问题,我们以案情分析。
案情回顾
梁某(女)与程某(男)于2010年登记结婚。在结婚十周年之际,梁某发现丈夫与汪某有婚外情。由于工作原因,程某经常在承包工地留宿,并需要与客户应酬,在娱乐场所的一次觥筹交错之间,程某与汪某结识,迅速发展为情人关系并同居。其后,程某出资20万元给汪某买房,出资30万元为汪某购车。梁某得知实情后诉至法院,要求汪某返还50万元。
律师说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出轨方在未经原配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转入第三者账户、支付第三者的生活开销或者赠与第三者的,不属于“因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开支”情形。其赠与行为损害了原配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因此,原配有权利起诉第三者,请求返还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