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荔法院审管办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1992年的原告郝某与1986年的被告杨某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并于次年生育一女,婚后二人分别在外务工,聚少离多致使夫妻感情变淡,故而经常发生争吵,原告以此诉至法院请求与被告离婚。承办法官茹少男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之初原告情绪较为激动,不断哭诉着婚姻中的不幸,被告则是坚决不同意离婚,茹法官分别采用了一对一谈话以及原被告单独相处敞开心扉的方式,最终原被告双方均解开了多年的心结,原告郝某撤销了对被告杨某的起诉,被告主动向原告书写保证书,二人携手回家。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爱情。婚姻的真正意义在于一旦选择了婚姻,就意味着有责任去照顾另一半,丈夫不只是一种身份,更是一种责任,妻子不只是一种称谓,更是一种守护。夫妻之间爱则亲,远则疏,矛盾就会愈发突兀。维系婚姻纽带的从来就不是儿女和金钱,而是关于精神的共同成长,是在自己最无助的时候,有对方的陪伴和支持,共同承担命运的重量。生活中,除了爱还有不离不弃的信念和刻骨铭心的温情,愿大家能够相互理解,白头相守到老,不要轻言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