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盗窃,那些事与我无关,你们冤枉好人。”3月21日,面对办案民警的提审,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却摆出一副比窦娥还冤的样子。面对犯罪嫌疑人的百般抵赖,办案民警在“零口供”的情况下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期限延长至七日。
3月8日下午,桂东县海上会施工工地负责人王某来到桂东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称其大量钢管、扣件等铁质建筑材料被盗。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初查,确定有犯罪事实后立为刑事案件开展侦查工作。
通过询问海上会施工工地负责人,他介绍被盗的钢材至少也有七八吨之多。因春节放假,工地一直没人施工且无监控设备,给侦查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难度。办案民警围绕赃物展开侦查——几吨钢材无论放在哪都要占不少地,既然是建筑材料,要么销往工地,要么销往废品收购部。办案民警到县城周边的工地走访调查,均反馈近期未向私人购买类似建筑材料。于是民警对县城周边的废品收购业主进行全面清查。
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大量的清查工作,民警先后在桂东县坪水村废品收购站和东城一品废品收购站中发现存放有大量钢管、螺丝杆等铁质建筑材料。通过询问废品收购业主,他们对其收购的钢材有着详细记录,均系从一个自称是海上会工地负责人手上收购回来的。根据收购业主的描述,办案民警发现海上会工地门卫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刘某年过花甲,个子不高,偏瘦体型,2021年7月经人介绍到海上会工地担任门卫工作。废品收购业主何某介绍,2021年11月13日,刘某第一次找他收购工地“建筑废料”,之后的一个月内,又三番五次联系他前去收购。何某渐渐起了疑心便问刘某道:“这些都是建筑废料吗?有些看起来很新,你能处理吗?”刘某谎称项目的大股东是自己的亲戚,他是工地材料保管员,可以处理这些“建筑废料”。尽管刘某如是承诺,但何某还是疑心重重,加上仓库容积太小,收购了几次后开始拒收。
2021年12月中旬,刘某联系上废品收购员李某,以同样的理由游说李某收购废品。在接下来的3个月里,刘某分8次联系李某收购建筑材料,总重约8.7吨,共获利11400元。为确保盗窃不被发现,刘某文特地选在晚上22点工地都下班后,才联系李某前来收购。
固定大量证据后,3月18日,办案民警径直来到海上会施工工地,将正在值班的门卫刘某抓获归案。面对民警的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满以为自己删除了与何某、李某等人的交往记录就可以瞒天过海,拒不承认。当天,刘某因涉嫌盗窃被桂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