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吴某是万万没想到,自己好心帮助朋友,替朋友做担保,结果却要自己来还钱。3月21日,担保人吴某主动来到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咨询案件情况,至此,这一起金融借贷案件成功得以执结。
据了解,2017年7月间,朱某因生意缺少资金向银行贷款5万元,由朋友吴某提供担保。贷款到期后,朱某均各种理由推拖,拒绝还款,无奈之下,银行部门将朱某及担保人吴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朱某仍未归还贷款,银行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朱某、吴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执行材料,朱某一直联系不上,去向不明。之后查找到吴某,告知其担保人的权利义务,达到说服吴某主动履行的目的,但吴某对偿还银行贷款置之不理。
执行法官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控被执行人朱某、吴某执行财产情况,经查,发现朱某均无财产可供执行,但吴某有银行存款足以偿还银行贷款。
为了确保案件顺利执行,该院执行法官当即作出冻结、扣划裁定书,当场对担保人吴某的银行存款予以网络冻结并扣划至法院执行标的款专户。随后,执行法官电话通知银行部门来法院办理领取手续。至此,该案成功扣划担保人存款得以成功执结。